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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


南涧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日期:2021-07-13 查看次数:257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涧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涧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南涧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大理州南涧县污水处理厂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构筑物有进水调节池、消毒接触池(与调节池合建)、絮凝沉淀池和滤布滤池。深度处理总规模为 5000m³/d,调节池建设按远期 10000m³/d 规模进行一次性建成,设备安装为近期 5000m³/d 规模,絮凝沉淀池和滤布滤池按近期 5000m³/d 规模。

二、公示时间

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8月9日止(20个工作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和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46914733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南涧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