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我单位”)于2021年8月5日委托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单位”)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于2021年8月6日对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现评价单位已按相关要求编制完成《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单位拟按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湿地公园恢复重建1988亩(其中:西湖片区200亩、东湖片区170亩、茈碧湖片区500亩、凤羽河片区1118亩);湿地公园提质增效11177亩(其中:西湖片区1420亩、东湖片区4723亩、茈碧湖片区1625亩、凤羽河片区500亩、弥茨河片2909亩);建设湿地公园(西湖片区、茈碧湖片区、海西海片区)及其他区域勘界立标、标识标牌、管护站点及附属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相关管理能力建设。
二、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MfEoD_7zaWAGqfbK9loog
提取码:mvay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Ndio5hwLYDgWsUZtgcUdw
提取码:rib9
公众可通过前往建设单位办公地址: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公示期自2021年9月26日起,公示期内,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意见提交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钟凤路60号;
邮编:671299;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987244967;
邮箱:1271339844@qq.com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