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弥渡顺成骨制品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弥渡顺成骨制品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弥渡县顺成骨制品厂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谷芹村大沟河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租用原弥渡方成骨制品厂办公生产设施进行生产活动,项目占地2000m2,主要设有生产厂房1438m2(分为原料区、破碎区、成品区),仓库168m2,办公生活区150m2,绿化面积120m2。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26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和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智羽
电话:135772605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