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大干场水库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弥渡顺成骨制品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剑川县大干场水库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剑川县大干场水库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局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羊岑乡境内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大干场水库扩建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工程总布置由水库枢纽工程、引水工程和输水干渠三部分组成。水库扩建后总库容为1082.7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为1019.8万立方米。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为1254.9万立方米,其中:集镇生活供水量34.1万立方米,农村人畜生活供水量50.9万立方米,农业灌溉供水量1169.9万立方米,灌溉面积为2.0945万亩。
二、公示时间
2022年8月25日-2022年9月22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和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杰
电话:1828720779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近链接:大干场水库工程调查报告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