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非金属废料回收加工造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涧县非金属废料回收加工造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涧县非金属废料回收加工造粒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南涧县滇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涧彝族自治县南涧镇(街道)羊角箐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租用原全丰园农庄,总占地面积2400m2,新建厂房700m2,依托原有办公生活用房600m2,建设年产5000吨塑料再生颗粒的生产线及相关辅助设备。其中拆除原有建筑物面积为200m2,新建700m2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及原料堆放仓库和成品仓库;沿用原有卫生间及四间房屋,建筑面积为600m2,分别作为办公用房、生活用房、食堂。工程建设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工程及环保工程6部分组成。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3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和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斌祥
电话:1357721717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链接:验收公示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