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洱海南部(机场路环岛至阳南溪)湖滨生态廊道保护和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范围东起机场路环岛至洱海龙湾—生态城,西为阳南溪以南至奥体中心,该段北接海西已建成的生态廊道示范段,中部紧邻小关邑村,南段连接洱海月湿地公园至奥体中心湿地。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理市洱海管理局
通讯地址:大理州大理市太和街道办事处鸡足山路洱海庄园3号门旁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18687266243
电子邮箱:137845180@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云南德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808761064
电子信箱:928731072@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共信时代广场B栋24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见附件链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公众就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到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