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大理销售分公司
大理凤仪客运中心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大理销售分公司大理凤仪客运中心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大理销售分公司大理凤仪客运中心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大理销售分公司大理凤仪客运中心加油站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凤仪镇凤仪客运中心旁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销售92#汽油、95#汽油1800吨,0#柴油3600吨,合计5400吨。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07日-2023年11月07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和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旭伟
电话:1388726872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