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宏井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水电铝精深加工项目(一期)”环保设施调试运行起止日期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现我公司“宏井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水电铝精深加工项目(一期)”于2023年5月12日完成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的建设。于2023年7月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全厂共设置4台熔炉,熔炼废气和炒灰处理系统废气收集后经同一套袋式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为98%)处理达标后经1根排气筒DA001(24m)有组织排放。拟定于2023年7月7日开始环保设施调试工作,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宏井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水电铝精深加工项目(一期)
项目建设地点:鹤庆兴鹤工业园区西邑组团
建设单位:宏井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
调试运行起止日期:2023年7月7日~2024年7月7日
联系人:陈志明
联系电话:13432477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