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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大理喜洲梅酒庄园项目环境影响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05-07 查看次数:285

大理喜洲梅酒庄园项目环境影响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规划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大理喜洲梅酒庄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理喜洲梅酒庄园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胭脂马(大理)酒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大理市喜洲桃源村委会仁和村(原蝴蝶泉酒厂)

  项目投资:10000万元

  建设内容:占地43.27亩,建筑面积20350m3,建设1个品鉴中心、4个生产车间、1个陶坛库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新建1条年产1000吨米香型基酒生产线和1条包装生产线,形成年产2000吨梅酒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胭脂马(大理)酒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喜洲镇桃源村委会仁和自然村(原蝴蝶泉酒厂)

  建设单位联系人:朱师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607096796

三、环评影响评价机构概况

  环评机构名称:云南国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838号南庄酒家后院

  环评机构联系人:韩工

  环评机构联系方式:电话:18087751690;电子邮箱:49804771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我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层次地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

  反馈方式和途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其它

  为确保项目建设单位及各方公众合法权益,公众在反馈环保意见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示!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