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宇溪洗涤服务保障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漾濞宇溪洗涤服务保障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漾濞宇溪洗涤服务保障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宇溪洗涤(漾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马厂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080.48平方米,新建1栋标准化钢筋混凝土基础、钢结构洗涤厂房,单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层高12米,配套建设蒸汽管网800米,给水设施100米,排水设施100米,电力线路200米等基础设施;购置全套洗涤、烘干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突出安全、环保、节能特点,建成一个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灵活高效的洗涤厂区,建成年洗涤360万套床单被罩的生产线。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5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和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云青
电话:1519839942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