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鸡爪花箐石灰岩矿年产95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机械化石材矿山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弥渡县鸡爪花箐石灰岩矿年产95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机械化石材矿山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弥渡县鸡爪花箐石灰岩矿年产95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机械化石材矿山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弥渡中元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寅街镇高营村委会汪子村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生产规模由原先的50万吨/年调整为95万吨/年,本次扩建保留原有1#、2#生产线,并在原有1#、2#生产线之间增加一条水洗砂生产线,在矿山与加工区之间增加一条3#生产线,矿山开采高程由2080-1840m变更为2045-1898m,矿区面积变更为0.3292km2。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15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和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耀辉
电话:1536829773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