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江长箐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剑川县江长箐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剑川县江长箐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剑川县江长箐水库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马登镇
建设性质:新建
水库类型:Ⅳ等小(1)型水库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10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和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彬
电话:1598715900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