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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剑川县剑湖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5-09-22 查看次数:54

《剑川县剑湖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项目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剑川县剑湖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剑川县金华镇、甸南镇

 3、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共分为3大类别,分别为河湖系统治理、管护能力提升和助力流域发展,其中河湖系统治理包括:金龙河水系连通工程、河湖堤岸功能完善工程(金龙河湖滨、沙沟尖湖滨、东骧阁湖滨、海尾河堤岸、回龙河堤岸)、金龙河水域空间保护修复工程、剑湖流域水文化保护传承与挖掘创新工程;管护能力提升工程包括:智慧监管设施建设、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剑湖生态水位保障体系构建;助力流域发展包括:便民利民亲水设施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剑川县剑湖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电话:姜庆云13529928111

 邮箱:4599669819@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云南德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