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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洱源锦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溪灯坪金矿60万吨/年采选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期:2026-02-03 查看次数:31

洱源锦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溪灯坪金矿60万吨/年采选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洱源锦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旭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洱源锦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溪灯坪金矿60万吨/年采选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以便了解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洱源锦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溪灯坪金矿60万吨/年采选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洱源锦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炼铁乡,矿区中心点坐标为东经:99°48′14.773″,北纬:25°59′55.856″。

(5)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1893.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81.0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76%。

(6)用地情况:总占地面积68.3751hm2,占地类型主要有林地、草地、耕地、园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类型。

(7)建设规模:矿山露天开采、选矿规模均为60万t/a,矿山总服务年限7.4年(不含基建期)。

(8)建设内容:新建溪灯坪矿段、塘子边矿段两个露天采场,内、外部排土场,矿山道路,破碎场地,堆浸场,安全和环保设施,供排水、供电设施等,部分选矿吸附系统设施(含贵液池、贫液池、集液池等);利用现有选矿吸附系统设施,含各溶液池、药剂库、制药间、磨炭间、贫(贵)炭库、化验室等;新增生产设备包括挖掘机、60t矿用自卸汽车、装载机、洒水车、破碎锤、颚式破碎机以及起重、皮带运输设备及选矿设施等。

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洱源锦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溪灯坪金矿60万吨/年采选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网站链接如下:

https://pan.baidu.com/s/1zD090oJB6BHl7E4XIN7aaw?pwd=66fk

提取码: 66fk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对象为项目区周边可能受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主管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旭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开丽  15887510902

  电子邮箱:825200221@qq.com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洱源锦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炼铁乡

  联系人:张主任 13987218001

  电子邮箱:799058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