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生物质燃料2万吨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建生物质燃料2万吨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生物质燃料2万吨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大理颗利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弥渡县弥城镇谷芹村委会大沟河(弥渡德发塑业有限公司4号车间)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新建生物质燃料2万吨生产项目,租用弥渡德发塑业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室内改造和安装机械设备即可投入生产运营。生产车间共1层,钢结构厂房,厂房高8m,占地面积为2590.69m2,结构为封闭式厂房,主要包含1条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主要设置螺旋进料机、粗碎机、细碎机、制粒机、包装机等设备。办公生活区位于项目区北侧,租用弥渡德发塑业有限公司办公区及宿舍生活区,建筑面积约450m2。建成后可达到年产20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的生产能力。
二、公示时间
2026年03月17日-2026年04月17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和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园媛
电话:1848738652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