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鹤庆县马厂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堂上井露天开采30万吨/年整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鹤庆县马厂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堂上井露天开采30万吨/年整合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鹤庆县马厂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草海镇马厂村
建设性质:整合技改
建设规模:露天开采,9扩30万t/a;
井田范围:1.355km2,开采标高为+3174~+2190m(此次设计+3045~+2875m);
开采煤层:K1、K2、K3煤层;
开拓方式:公路开拓;
采煤方法:露天水平分层开采,机械采装;
矿井全员效率:32.47t/工;
服务年限:总服务年限12a;
建设周期:建设工期为 12个月;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9460.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6.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46%。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公众也可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现场查阅,查阅期限为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可能直接或间接造成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业、学校、医院等相关个人、单位及团体。
(二)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对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
3.为减小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
4.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5.针对本项目,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及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鹤庆县马厂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鹤庆县草海镇马厂村
联系人:陈荣华
联系电话:18987071866
邮箱:2250317998@qq.com
(二)评价机构:云南国煊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明波高架桥西北侧昆明宏盛达月星商业中心5幢22层2209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912587151
E-Mail:553868579@qq.com
鹤庆县马厂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