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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宾川县金鑫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交易中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0-11-04 查看次数:3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将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交易中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交易中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宾川县金牛镇工业园区(山地片区)

4、项目概况:宾川县金鑫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2900万元,在现有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及二手车交易市场项目基础上设置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交易中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处置报废机动车4000辆以上,报废重量达5000吨以上,年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宾川县金鑫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3529725286

电子邮箱:441695628@qq.com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工业园区(山地片区)

邮编:6716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环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春城路名仕银航小区A栋2单元901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871-6726239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进入以下链接下载调查表并填写,可采用邮箱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

意见表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有效日期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示!

 

 

宾川县金鑫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