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南涧县汉江河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理州南涧县汉江河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理州南涧县汉江河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南涧彝族自治县汉江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拥翠乡旧地基村附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汉江河工程为Ⅳ等小(1)型水库,主要功能为农村安全饮水及农田灌溉,水库正常库容281.1万m3,兴利库容268.1m3,死库容13.0万m3,设计洪水位1854.48m,校核洪水位1855.37m,正常蓄水位1852.44m,年供水量为324.2m3,其中:其中集镇饮水安全年供水量38.0万m3、灌溉年供水量286.2万m3,下游河道生态年用水量54.2万m3(折合流量0.017m3/s)、工程灌溉面积6654亩。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5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和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德才
电话:1398728389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链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docx
附件链接:验收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