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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


宾川县县城至力角集镇供水一体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日期:2022-11-18 查看次数:540

宾川县县城至力角集镇供水一体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宾川县县城至力角集镇供水一体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宾川县县城至力角集镇供水一体化工程

建设单位:宾川县县城至力角集镇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管理局

建设地点:水厂布置于宾川县力角镇河西村,管网覆盖力角镇的5个村委会及小河底村,泵站建设于大水井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引水工程、净水工程和供水及配水工程三部分。其中,引水工程长9.66km,采用DN400钢管;净水厂占地面积1.2952hm2,实际供水能力6500m3/d,根据现场调查,项目输配水管线实际采用DN500~DN400主干管钢管6.82km,DN250~DN20输配水管钢管203.64km,DN15入户管钢管22.63km。由于工程资金限制,项目实施优化方案,不再实施团山、周能、三家村、杨巡庄4个加压泵站配套设施,实际建设大水井提升泵站。大水井泵站配水范围能覆盖力角镇的力角镇的力角、周能、张家、自和、大会、海良、 米汤、渔棚8个村委会,60个村民小组及大水井半山区村、宾川县职业高级中学、鸡足山镇小河底村。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15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和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褚伟

电话:1357786790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链接:宾川至力角镇供水一体工程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网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