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云龙县官庄山采石厂已委托广州广茂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信息,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等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反馈到项目建设中去,达到项目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龙县诺邓镇年产10万吨砂石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诺邓镇官庄山
项目内容:建设相关设施,形成年产10万吨建筑用砂岩开采及砂石料生产能力。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公众也可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现场查阅,查阅期限为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可能直接或间接造成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业、学校、医院等相关个人、单位及团体。
(二)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对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
3.为减小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
4.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5.针对本项目,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及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龙县官庄山采石厂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诺邓镇官庄山
联系人:何定军
联系电话:15877747777
邮箱:546355020@qq.com
云龙县官庄山采石厂
2020年3月16日
附件1:云龙县诺邓镇年产10万吨砂石厂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云龙县诺邓镇年产10万吨砂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